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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改名為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 費」宣導

  • 發布單位:縣立泉州國小
  • 資料來源:縣立泉州國小

主旨:檢送汽車燃料使用費已改名為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宣導海報電子檔1份,請運用貴機關之網站、FB粉絲專頁、LINE群組、LED跑馬燈或其他管道協助宣導以廣為周知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交通部公路局115年2月23日路監企字第1155003339號函辦理。

二、公路法第27條已修訂並經總統公布,將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更名為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,簡稱為「公路養管費」或「養管費」,該費用之徵收目的係作為公路養護、修建及安全管理使用,以使名稱與用途一致,落實使

用者付費原則,確保相關費用專款專用,達到道路永續發展、提升整體道路品質與交通安全,故加以更名,該費用每年開徵期程、繳費方式及繳納金額均維持不變。

三、自用車每年7月起開徵,車主可利用「監理服務網」或下載「監理服務APP」、「一卡通MONEY」、「嗶嗶繳」、「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