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勞動部「全民勞教e網」勞動權益相關課程研習時數認證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12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10130372號函辦理。
二、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(以下簡稱教保條例)第34條規定略以,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18小時以上,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季辦理基本救命術相關訓練、課程或演習。
三、另查教保條例業於111年6月29日經總統修正公布,依據教保條例第34條修正規定略以,教保服務人員任職後每2年應接受性別平等及勞動權益相關課程各3小時以上、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、安全教育相關課程3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1次以上。前項任職後每2年之訓練時數,除性別平等相關課程外,得併入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計算。
四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已採計勞動部「全民勞教e網」勞動權益相關課程,具「教保專業」知能專業屬性標籤認證計5門課共5.5小時 請園內教保服務人員多加利用,課程資訊說明如下:
(一)學習園地─勞資爭議處理─勞資爭議案例說明(一)-1小時。
(二)學習園地─勞資爭議處理─勞資爭議案例說明(二)-1小時。
(三)學習園地─勞動條件─勞動基準法概述-1.5小時。
(四)學習園地─勞動條件─勞動契約與勞工權益探討-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、第10條之1、第15條之1及第14條-1.5小時。
(五)學習園地─性別工作平等─營造職場多元性別平等環境-0.5小時。
五、教保服務人員於「全民勞教e網」修習前述課程,該研習紀錄將匯入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採計時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