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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推動兒童權利公約研習

  • 發布單位:特教科
  • 資料來源:特教科
  • 聯絡人:孫千惠

主旨:檢送「本縣辦理112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」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縣推動兒童權利公約實施計畫及本府112年6月21日府教學二字第1122430473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案計畫研習活動依對象分別共辦理9場(含校長、教師、園長、教保員等),研習日期及地點請參閱計畫內容,請學校確實派員代表與會,俾益資源有效運用及提升研習活動效益。

三、全程參與本案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,請於活動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報名;參加研習人員及工作人員請以公假登記。